
塞勒倡议构建数字资产五项核心权利体系
迈克尔·塞勒近期提出,为应对人工智能主导的生产型经济挑战,必须确立个人与企业对数字资产的五大保障性权利。他强调,若缺乏低成本资本与无束缚货币环境,新兴产业将难以快速崛起,整体经济活力将受制。
数字资产权利架构:从创建到使用的全链条保障
在比特币政策研究所主办的“自由科技华盛顿峰会”舞台对话之后,塞勒于周六通过X平台发布深度论述。他系统阐述了应赋予市场主体的五项基础权利:创造权——允许自主生成数字资产;发行权——通过数字形式融资的能力;保管权——选择自持或授权第三方安全持有;转移权——实现跨地域、即时的价值流转;使用权——涵盖消费、投资、生息及借贷等多元应用。
他特别指出,上述权利必须具备金融隐私保护和公平市场准入的制度支撑。若实际操作中受到行政干预或技术壁垒限制,所谓所有权便形同虚设。
现行法规批判:600页限制条款掩盖立法本意
塞勒批评当前《CLARITY法案》内容严重失衡,其约630页文本中近95%为约束性条款。早在今年8月,《Cryptopolitan》已披露,塞勒曾将数字资产划分为四类:数字资本、数字信贷、数字货币及数字凭证,主张按属性实施差异化监管。
AI经济转型:新企业诞生速度需超越旧模式消亡
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结构性失业与产品迭代压力,塞勒认为,真正的繁荣不在于维持旧有企业,而在于能否以更快节奏催生新创公司。他援引早期ICO热潮为例,主张美国应建立机制,使最多达千万家新企业能便捷获取资本支持。
目前美国400万家注册企业中,仅约40家可轻松进入公开资本市场。即便是拥有雄厚资源的BSTR与Twenty One,也遭遇融资瓶颈。据披露,Twenty One虽在18个月前借由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完成上市,但即便坐拥数十亿美元资金与专业法务团队,仍难以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银行角色重构:托管、抵押与投资应分层管理
作为全球持有最大规模企业级比特币储备的机构代表,塞勒主张在合理监管前提下,应允许商业银行开展比特币托管服务,并以加密资产作为抵押品发放贷款。同时,保险公司亦应具备将数字资本纳入资产负债表的合规路径。
他反对巴塞尔协议中对部分加密资产要求125%资本缓冲的规定,认为该标准将数字资产错误归类为极高风险类别。塞勒强调,客户资产托管、以加密物为担保放贷、以及机构自营投资三者本质不同,监管应体现差异性。
他认为,银行深度参与是加速加密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当前全球约1.6万亿美元比特币流通量中,绝大多数未与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关联。
此外,塞勒呼吁开放市场,允许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及科技平台自主发行支付型稳定币并提供利息回报。此举有望借助智能手机普及率,将美元使用触达全球数十亿潜在用户。
报告义务须具合理性:风险匹配才是监管核心
最后,塞勒强调,强制性交易报告机制(如自动上报低于1万美元的法律交易)必须具备明确目标,且其覆盖范围应与真实风险水平相称,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