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米斯驳斥戴蒙:法案文本已覆盖其核心担忧
针对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对《CLARITY法案》在非法金融与稳定币监管方面的质疑,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公开回应,指出该立法已明确回应其所提问题。她建议戴蒙于七月四日假期期间研读法案全文,特别引用第301条作为直接回应,表明立法框架已纳入16项针对性条款,用于防范数字资产领域的洗钱、欺诈及监管空窗。
反洗钱义务延伸至数字资产中介实体
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共和党成员为法案中关于非法金融的表述辩护,强调《CLARITY法案》将银行保密法责任扩展至数字商品经纪商、交易商与交易所。受监管主体须建立反洗钱与反恐融资体系,实施客户身份验证、可疑活动监测与报告,并遵循制裁合规要求。
执法与监管协同机制增强市场可信度
TRM实验室的逐条分析显示,该法案正式确立了数字资产中介机构的银行保密法义务、可疑活动申报责任以及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合规框架。此外,法案设立临时冻结机制,允许在执法机关提出有效请求后,暂停可疑交易最长180天,其中初始期限为30天,具备可延展性。
执法机构警告第604条或削弱打击能力
尽管卢米斯主张法案已构建严密防线,但四家执法部门联合致信提醒,若第604条对非控制性软件保护界定过宽,可能影响对加密犯罪的追查效能。此争议虽与戴蒙的银行业立场不同,却同属立法推进中的关键阻力。支持者呼吁清晰划分受监管中介与非托管开发者边界,而反对者则要求强化措施,防止混币器、翻搅工具、加密售货亭及离岸平台借‘安全港’之名规避监管。
《CLARITY法案》虽以15比9获参议院银行委员会通过,但全院表决时间未定,修正案风险高企。来自银行、执法机构与加密行业的多方诉求交织,令法案通过概率跌至约50%。下一版草案将决定立法者是否维持现有反洗钱框架、收紧第604条,抑或增设新保障以争取更广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