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斯:开源开发者不应承担证券注册责任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海丝特·皮尔斯近日在普林斯顿大学举办的IC3区块链夏令营中提出,开发并公开发布区块链源代码的程序员,不应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自动受到联邦证券注册规则的管辖。她指出,此类行为属于技术共享范畴,不应被误读为金融中介活动。

技术工具与市场行为须严格区分

皮尔斯强调,大量区块链项目依赖开源模式运作,这类创作活动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她主张法律责任应聚焦于实际实施非法交易的主体,而非追溯至提供通用软件的开发者。在她看来,去中心化协议的运行可脱离传统金融机构,监管重点应放在具体市场行为,而非中立的技术基础设施。

她提醒,现行证券法规主要针对经纪人、交易商、交易所、清算机构等集中化实体设计。若将这些框架不加区分地延伸至代码开发者,可能导致对技术创新的过度压制。

用户交互界面或可免于经纪商注册

她的观点与今年4月SEC交易与市场部门发布的声明形成呼应。该文件明确,某些协助用户通过自托管钱包连接区块链协议的前端界面,若满足特定条件,可能无需申请经纪交易商执照。这些界面通常具备指令转换、数据展示及教育支持功能。

皮尔斯质疑,仅因潜在代币交易可能性就将整个分布式网络纳入证券监管是否合理。她指出,区块链系统广泛应用于非金融领域,难以通过简单分类实现统一规制。

加密工作组正重构监管逻辑

目前,SEC设立的加密资产工作组正持续评估联邦证券法在数字资产、去中心化系统及基础设施中的适用性。该机构是在前任主席加里·根斯勒以执法为主导的监管路径之后建立的。

现任主席保罗·阿特金斯曾批评“以执法代替规则制定”的做法,并推动建立更清晰的法律框架。皮尔斯作为工作组负责人,长期倡导为加密生态提供明确的法律边界。尽管她反对对代码发布者施加自动注册义务,但SEC仍将持续推进加密监管议程,在2030财年战略草案中确认区块链与加密技术可能深刻改变美国金融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