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C更新加密资产监管指南,细化证券法适用边界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金融部于9月25日推出一套新的加密资产常见问题解答(FAQs),旨在更清晰地说明联邦证券法在该领域的具体应用。这一文件是对3月发布的解释性声明的补充,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也未创设新义务,但为市场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参考框架。
质押凭证类代币被归入数字商品范畴
SEC工作人员指出,部分基于协议的流动性质押代币若仅作为对底层资产所有权的证明工具,且其价值由市场供需决定,可能不构成“证券”,而应被视为数字商品。这类代币的功能更接近于可流通的收据,而非投资合同标的。
当此类代币与特定密码系统中的程序化行为绑定,并依赖市场机制调节其价值时,其属性更符合数字商品定义,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证券。
回购计划的表述方式决定法律定性
尽管宣布代币回购本身并不自动使相关代币落入证券范畴,但若项目方将回购宣传为投资者收益来源,尤其针对尚未启动的网络,则可能触发投资合同认定。关键在于信息传达的语境。
将回购描述为“国库管理”或“供应缩减”等中性术语,与将其包装为“投资者回报”存在本质差异。后者易被解读为对未来利润的承诺,从而增加合规风险。
开发进展与营销话术影响证券认定
指南强调,仅推广现有功能的使用行为通常不构成管理承诺;对未来的泛泛而谈也不必然构成投资合同要素。但一旦营销内容将未来开发活动与投资者收益直接挂钩,便可能改变整体评估结果。
此外,关于二级交易平台的角色,工作人员明确:只有在符合《证券法》第405条“发起人”定义的情况下,平台才可能被视为发行人。单纯促进交易的行为不会自动使其承担发起人责任。
行业普遍认可新规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该指南发布后迅速获得业内积极反馈。Uniswap创始人Hayden Adams称其为“极具价值”的澄清,认为其有效回应了机构在3月声明中提出的复杂问题,特别是在功能性网络、质押凭证代币及投资合同边界等方面提供了明确方向。
